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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衡器檢定中標準砝碼可替代性的操作概述:
在對衡器進行計量檢測、量值傳遞時,標準砝碼經常需要不斷地組合。在實際工作中,衡器量程從幾十千克到數(shù)十噸,對其進行檢測是相當繁瑣的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人們*直嘗試利用其它辦法簡化衡器的檢定程序,但是受質量單位標準定義和誤差理論的限制,到目前為止使用標準砝碼對衡器進行檢測仍是好的方法。
JJG555—1996《非自動秤通用檢定規(guī)程》(以下簡稱“JJG555—1996規(guī)程”)給出了“標準砝碼的替代”方法,即:在具備少量標準砝碼的前提下,利用恒定物替代標準砝碼的檢測方法…。JJG555—1996規(guī)程4.6.2條款指出:“當被測試秤*大秤量大于1t時,可使用其他恒定載荷替代標準砝碼”對衡器進行檢定。
1問題的提出規(guī)程并沒有明確指出實施“標準砝碼的替代”的關鍵是什么。JJG555—1996規(guī)程4.6.2條款指出“當被測試秤*大秤量大于1t時,可使用其他恒定載荷替代標準砝碼,前提是至少具備1t標準砝碼,或是*大秤量50%的標準砝碼,兩者中應取其大者。在以下條件下,標準砝碼的數(shù)量可以減少,而不是*大秤量的50%。若重復性誤差不大于0.3e,可減少至*大秤量的35%。若重復性誤差不大于0.2e,可減少至*大秤量的20%。重復性誤差是將約為*大秤量50%的砝碼,在承載器上施加3次來確定的。”但這*條款存在著如下幾個問題:
①檢測衡器時,標準砝碼的準備量多少更合適?
②重復性誤差與“標準砝碼的替代”的關系是什么?
③能否實施“標準砝碼的替代”的關鍵是什么?如何看待存在的問題
2.1標準砝碼的準備量實施
“標準砝碼的替代”理應大幅度的減少標準砝碼準備量才更有實際意義,尤其在近百噸、大秤量的衡器檢定中。假設檢定現(xiàn)場需要準備的標準砝碼與衡器需要檢定的量程相差不多,再使用“標準砝碼的替代”去檢定衡器,就失去了替代標準砝碼的意義。衡器是*種可以長期使用的計量儀器。對衡器檢定來說,*次檢定只有*次,更多的是隨后檢定。
*次檢定使用更多的標準砝碼能更好地對衡器性能進行評定,但隨后檢定就相對簡單。JJG539—97《數(shù)字指示秤檢定規(guī)程》、JJG13—1997《模擬指示秤檢定規(guī)程》、JJG14—1997《非自行指示秤檢定規(guī)程》等三個子規(guī)程6.1條款中“隨后檢定”中,均給出“其中,稱量測試可根據(jù)實際使用情況,如果不測試至*大秤量,至少測試至2/3*大秤量”的字樣J。這也就是說除*次檢定外,隨后檢定可以檢定到*大滿量程的2/3即可,實際也正如此。然而JJG555—1996規(guī)程4.6.2條款幾乎明確要求:50%(1/2)秤量的標準砝碼是*個不可逾越的下限。[(2/3)*(1/2)]秤量=(1/6)秤量=16.7%秤量。按照此推算恒定物的使用量只有16.7%秤量余量,這樣實施“標準砝碼的替代”實際意義不大。
關于衡器檢定中標準砝碼可替代性的操作概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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